0不能做除数的原因如下:
1、如果除数是0,被除数是非零正数时,商不存在。这是由于任何数乘0都不会得出非零正数。但一些领域定义为无穷大(∞),因为∞×0被认为能得到非零正数。
2、如果除数是0,被除数也等于0,也不行因为任何数乘0都得0,答案有无穷多个,无法定义。
0的数学性质:
1、0是最小的自然数。
2、0能被任何非零整数整除。
3、0不是奇数,而是偶数(一个非正非负的特殊偶数)。
4、0不是质数,也不是合数。
5、0在多位数中起占位作用,如108中的0表示十位上没有,切不可写作18。
6、0不可作为多位数的最高位。不过有些编号中需要前面用0补全位数。
7、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,而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点。当某个数X大于0(即X0)时,称为正数;反之,当X小于0(即X0)时,称为负数;而这个数X等于0时,这个数就是0。
变化规律:
在被除数、除数都大于0的算式中,除数大于1时,商小于被除数;除数等于1时,商等于被除数;除数小于1时,商大于被除数。
0不能做除数(分母、后项)的原因:
1、当被除数是零,除数也是零时,我们可写成0÷0=商,看商是什么?根据乘法与除法互为逆运算的关系有:被除数=除数×商,这里除数已为零,商无论是什么数(包括零)在与零相乘都等于零.即0=0×商,这样商是不固定的,商是任何数与零相乘都等于零。
四则运算的结果是唯一的,这就破坏了四则运算结果的唯一性,在这种情况下,简单地说:“被除数和除数都为零时,不能得到固定的商。”
2、当被除数不为零时,而除数为零时的结果看,如我们可写成5÷0=商,商无论是什么数,与除数“0”相乘都得零,而不会得5,即0×商=0而不等于5或其它不是零的数。
简单地说:“当被除数不为零,而除数是零时,用乘除法的关系来检验,是得不到原来的被除数的”。所以,鉴于以上两种情况:一是零做除数不能得到固定的商;二是零做除数还原不到原来的被除数。因此说:“零做除数没有意义”或“规定零不能做除数”。
扩展资料:
一、数字0的相关争议
从历史上看,各国对于0是不是自然数历来有两种规定:一种规定0是自然数,另一种规定0不是自然数。
中国的中小学教材原先规定自然数集不包括0。但中国之外的数学界,大部分都是规定0是自然数,为了国际交流的方便,《国家标准》中规定,自然数集包括0。
因此,在我们新出版的教材中,按照《国家标准》进行了这样的处理,自然数集合先现代称为正整数集。同时,我们也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使用了一些数学符号的表示方法。
从使用上看,规定自然数集合是否包括0并无太大影响。作为序数,从0开始和从1开始是一样的;以前我们所说的n∈N,现在只要说n是正整数(n∈N+)就可以了。
二、除法运算性质
被除数扩大(缩小)n倍,除数不变,商也相应的扩大(缩小)n倍。
除数扩大(缩小)n倍,被除数不变,商相应的缩小(扩大)n倍。
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,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。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。如:300÷25÷4=300÷(25×4)除以一个数就=这个数的倒数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0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除法
因为
在除式中单个零
是没有数学现实意义的数
所以
数学规定了零不能做除数
0能做被除数。在除法运算中,0不可以做除数,0是可以做被除数。
一、0的部分数学性质。
0可以做被除数。
0是最小的自然数。
0能被任何非零整数整除。
0不是奇数,而是偶数(一个非正非负的特殊偶数)。
0不是质数,也不是合数
0在多位数中起占位作用,如108中的0表示十位上没有,切不可写作18。
0是介于-1和1之间的整数。
0是最小的完全平方数。
0的相反数是0,即-0=0。
0没有倒数。
0的绝对值是其本身,即丨0丨=0。
在所有实数的绝对值中,0的绝对值是最小的。
0乘任何实数都等于0,0除以任何非零实数都等于0;任何实数加上或减去0等于其本身。
二、0不能做除数(分母、后项)的原因。
1.如果除数(分母、后项)是0,被除数是非零正数时,商不存在。这是由于任何数乘0都不会得出非零正数。但一些领域定义为无穷大(∞),因为被认为能得到非零正数。
2.如果除数(分母、后项)是0,被除数也等于0,也不行,因为任何数乘0都得0,答案有无穷多个,无法定义。
三、被除数的运算公式。
被除数÷除数=商。例:56÷7=8。
被除数÷商=除数。例:56÷8=7。
被除数=除数×商。例:56=7×8.
被除数÷除数=商……余数。(注意:余数不能大于除数。)
例:9÷2=4……1。
除数×商+余数=被除数。例:2×4+1=9。
四、被除数的运算性质。
被除数扩大(缩小)n倍,除数不变,商也相应地扩大(缩小)n倍。
除数扩大(缩小)n倍,被除数不变,商相应的缩小(扩大)n倍。
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,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。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。如:除以一个数就=这个数的倒数。例:300÷4÷25=300÷(4×25)。
发表评论